各乡镇纪委,县经济开发区、现代农业示范园纪工委,县直单位纪检组(纪工委),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、机关各室(部),县委巡察办及各巡察组:
为加强和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,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,根据省、市有关规定精神,现将外出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外出报备对象和要素
县纪委副书记、常委、监委委员,各乡镇纪委书记、副书记,县经济开发区、现代农业示范园纪工委书记,县直单位纪检组组长、纪工委书记,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、机关各室(部)、县委巡察办及各巡察组全体人员。工作日离开定远县境出差、学习等须进行书面报备,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外出,须进行口头报备。外出报备要素包括外出人员、时间、地点、事由,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外出,还要报备外出期间临时负责工作的同志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等(具体见附件)。
二、外出报备程序
1、纪委副书记、常委、委员外出须提前1天向县纪委书记报告;外出报告送干部监督室备案。
2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、机关各室(部)、巡察办及各巡察组负责同志外出须提前1天向主管常委报告;各派驻纪检监察组、各室(部)、巡察办及各巡察组一般干部外出须提前1天向所属室(部)负责人报告。外出报告送干部监督室备案。
3、各乡镇纪委书记、副书记,县经济开发区、现代农业示范园纪工委书记,县直单位纪检组组长、纪工委书记,外出须提前1天向干部监督室报告、备案。
三、相关要求
1、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外出,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可不明确主持工作的同志。
2、因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临时外出来不及书面报告的,可按程序口头报告,回来后再履行书面手续。
3、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,如行程有变化,应及时补充报告。
4、各乡镇纪委,县经济开发区、现代农业示范园纪工委,县直单位纪检组(纪工委),要按照本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,对本乡镇、单位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作出具体规定。
干部监督室将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迟报、漏报、瞒报,不按程序和规定报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。
附件:XXX(单位)XXX同志外出报告
中共定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定 远 县 监 察 委 员 会
2018年8月27日
附件:
XXX单位
年 月 日
XXX同志外出报告
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,XXX(职务和姓名)赴XXX(地点)XXX(事由)。期间,由XXX(姓名和职务)主持工作,联系电话: 手机:
XXX(单位)
X年X月X日
联系号码: